海南中学2014年秋季初中招生划片说明
1、根据2014年教育部关于九年义务教育划片招生指导意见,义务教育片区学校划片范围应保持相对稳定。因此,我校今年秋季初一招生划片范围保持去年片区大致不变,略有扩大。由于片区内建筑物、道路名称不统一或者没有名称,今年依然以地图划线标出我校招生片区范围。具体片区范围见所附文字说明和地图。
2、就近入学不等于最近入学。
3、根据消防部门有关规定,商城、商场、酒店、小作坊、小加工厂等加工、营业场所不能作为长期固定居住场所,因此,所划招生片区不包括以上场所。
4、片区内有单位住户的,申请材料由所在单位统一收齐送到我校。其他居民的申请材料由个人提供。
5、申请者居住地和户籍所在地不一致的,申请者必须向我校提供由海口市房管局开具在海口市只有一套住房的证明。
6、父母租房居住的,应是本人与父母在海口市的唯一居住地(一户一生,双胞胎或多胞胎除外),且持续居住时间满两年。
7、严禁伪造申请文件,如发现有伪造证件或证明材料者,除了取消录取资格外,我校还将把有关伪造文件移交公安派出所。
8、因调查需要时间,我校预计于8月25日前后电话通知。
9、除了要满足以上所提的条件外,根据海口市2014年秋季小学初中招生方案“招生办法”第5条规定,申请者还须根据个人具体情况按以下要求向我校提供入学登记所需材料。
(1)海口市户籍的适龄儿童少年入学登记所需材料:
①父、母及入学新生的本市常住居民户口簿;
②房产证(购房协议或有关证件)或房管部门开具的房屋租赁证(租赁证落款时间应为2012年8月31日前)。
③海口市小学生综合素质发展报告书;
④小学毕业证。
(2)非海口市户籍人口子女申请借读所需材料:
①父、母及入学新生的户口簿;
②房产证(购房协议或有关文件)或区房管部门开具的房屋租赁证(租赁证落款时间应为2012年8月31日前);
③父母在海口市的暂住证或暂住证明;
④父母在本市工作的劳动合同和劳动工资单或工商部门核发的营业执照副本等证明;参加海口市从业人员各项社会保险(在海口市灵活就业人员参加从业人员基本养老和基本医疗两项保险)1年以上的证明;
⑤海口市小学生综合素质发展报告书;
⑥小学毕业证。
(3)进城务工农民工子女申请借读所需材料:
①父、母及入学新生的农业户口簿;
②随父、母进城且户籍所在地没有监护条件证明;
③父母在海口市的暂住证或暂住证明;
④父、母的房产证(购房协议或有关文件)或区房管部门开具的房屋租赁证和符合有关法规的双方房屋租赁合同;
⑤父母在本市工作的劳动合同和劳动工资单或工商部门核发的营业执照副本等证明;参加海口市从业人员各项社会保险(在海口市灵活就业人员参加从业人员基本养老和基本医疗两项保险)半年以上的证明;
⑥海口市小学生综合素质发展报告书;
⑦小学毕业证。
(4)港、澳、台、海外华侨华人的适龄儿童、少年及外国籍适龄儿童、少年申请借读所需材料:
①入学新生的身份证(护照);
②入学新生父母的身份证(护照);
③入学新生在临时居住地公安派出所办理的《境外人员住宿登记表》(合法居留签证);
④海口市公安部门出具的、本市居民承担非本市户籍入学新生就读期间监护义务的公证书;
⑤具有本区户籍的非本市籍入学新生临时监护人的书面申请;
⑥临时监护人的房产证(购房协议或有关文件);租住房屋的须提供海口市房管部门开具的房屋租赁证和符合有关法规的双方房屋租赁合同,所租赁房屋应为临时监护人的唯一居住地;
⑦海口市小学生综合素质发展报告书、小学毕业证。
受理申请时间: 2014年8月13至8月15日(上午8:00-11:30,下午3:30-5:30)。
受理申请地点:海南中学初中部综合教学楼二楼教务处。
附:
划片范围文字说明和地图:
片区一:四至说明
东至微波观测站(213站)东侧围墙,南至高登西路北侧,西至海南中学初中部东侧围墙,北至海南师范大学南侧围墙。
片区二:见地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