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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教职工参加《学校教职工代表大会规定》知识竞赛的通知

编辑 :来源 :学校工会 发布时间 :2012年05月15日

关于组织教职工参加《学校教职工代表大会规定》知识竞赛的

     

各位教职工:

为深入学习和贯彻实施《学校教职工代表大会规定》(以下简称《规定》),学校教育工会决定组织教职工参加教育部全国教育普法领导小组办公室和中国教科文卫体工会联合举办的《规定》知识竞赛。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参加人员:全校教职工
      二、竞赛步骤:

1、竞赛主要根据《规定》相关内容命题。

2、登录海南中学校园网,点击“《学校教职工代表大会规定》知识竞赛试题”开始答题。

3、答题方式:在答题纸上准确填写个人信息(姓名、单位、职务、地址、邮编、电话、身份证号),将正确答案对应的圆圈涂黑。

三、奖项设置 :

本次竞赛设一等奖10名、二等奖50名、三等奖200名、参与奖1000名;另设组织奖若干名,由竞赛举办方根据各地、各学校组织参赛情况确定。各等次奖金为:一等奖2000元、二等奖1000 元、三等奖500元;一、二、三等奖同时颁发荣誉证书。参与奖为价值50元的纪念品。

获奖名单将在《中国教工》2012年第10期刊登,奖品、奖金和证书将于2012年11月底前通过邮局寄送获奖者。

四、组织要求:

1、教师以年级为单位(行政领导参加管理年级或任课年级,跨年级上课的教师以高年级为主,年级管理员参加所在年级),职工按初高中组成初中行政组、高中行政组。

2、各年级管理员5月15日到学校工会办公室领取答题纸发给年级任课教师,5月31日前将答题纸收齐送交学校工会办公室。学校工会将统一寄至《中国教工》编辑部。职工组由初高中部办公室安排工作人员负责相关工作。

3、各年级、各科(处)室要高度重视此项活动。把学习贯彻《规定》与参加竞赛活动有机结合起来,积极组织教职工踊跃参加竞赛,加强宣传,把握精神实质,促进《规定》的贯彻落实。   

附:《学校教职工代表大会规定》知识竞赛试题

学校教育工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