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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中学学校安全工作年级组长目标责任书

编辑 :来源 :政教科  发布时间 :2014年04月04日

   

根据省教育厅的文件要求,为确保学校无安全事故,进一步明确学校安全工作的责任,切实落实谁主管、谁负责层层签订责任书,结合我校实际情况,政教科(处)与你签订如下责任书:

1、年级组长是年级组安全工作的第一责任人,负责完善年级组各类人员安全责任制和各方面的安全措施,使年级组师生树立安全第一,安全无小事的思想。

2、各年级要对学生进行紧急情况处理方法教育、自救互救常识教育、紧急电话(报警110、消防119、急救120等)使用常识的教育。

3、建立重大事故报告制度。各年级出现学生重大伤亡事故要立刻上报校级领导。如遇学生不明原因的旷课、出走、失踪,年级组长必须在第一时间上报政教科,并及时联系家长,协助学校做好调查和处理工作。

4、加强年级值日巡视检查。

5、不经学校同意,各年级不得组织学生到校外宣传或参加庆典等活动,不得组织学生参加救火、救灾等危险工作。

6、建立安全工作检查制度,年级组长要经常检查组内各科、各种体育、课外活动情况。发现有安全隐患的,要立即上报学校相关部门。

7、在遭遇不可预见的洪灾、火灾、地震等灾害时,应组织学生紧急疏散和撤离现场,保证学生的生命安全。加强对学生进行防灾抗灾、自救互救的教育,培养学生的生存能力。

8、年级集会应由年级组长负责统一指挥,保证集会的纪律,维护师生人身安全。

9、本责任书一式两份,学校、责任个人各执一份。

 

 

 

 

 

 

政教科(处)负责人(签字):           年级组长(签字):